报废固定资产处置公告
发布日期: 2024-07-09 16:53 浏览次数:

为公开、公平、公正的规范处置国有资产,根据《南京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我单位现对一批拟报废的固定资产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具有合格资质的单位进行回收处置。具体公告如下:

一、处置资产概况:

本次报废处置的固定资产详细清单请见附件。

二、报名条件

报名单位应具有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回收处理废旧物资的资质证明。报名时应提供以下材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废旧物资回收资格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3、报名单位若非法定代表人直接报名,需出示报名企业的授权委托书原件。

三、竞价方式:整体打包,公开竞价,最高价成交。要求竞价人对全部报废资产整体打包报价,不接受对部分报废资产选择性报价,不接受联合报价,最终以最高出价方为本次回收处置单位。

四、竞价人须知

1、成交价仅为处置资产本身价格,处置资产的运输费、保管费及现场清理费等相关费用由回收单位自行负担。

2、我单位将对竞价结果进行公示并通知中标回收单位,中标回收单位将处置资产全部搬离。搬运过程中,中标回收单位必须规范操作,不得损坏和取走其它非处置物资,搬运过程中需对作业中发生的人身伤害及物品损坏等事故负全责。搬运结束后,需将现场清理干净,若发现有非处置物资被损坏或损失,需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五、报名时间:2024年7月10日-7月16日(16:30前)

联系人:陆工      联系方式:15895867197

六、监督投诉部门:南京市锅炉压力容器检验研究院党建监察室。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方式:86673593

附件:固定资产报废清单


南京市锅炉压力容器检验研究院

2024年7月9日

附件:固定资产报废清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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