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锅炉压力容器检验研究院根据2024年度预算计划和检验工作需要,拟采购河南省煤气(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管道输气分公司8个场站内压力管道、压力容器检验提供检验辅助服务,特通过我院官方网站向供应商进行公开询价采购,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南京市锅炉压力容器检验研究院2024年对河南省煤气(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管道输气分公司压力容器、压力管道检验辅助服务公开询价。
二、项目内容
1、对甲方指定的河南省煤气(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管道输气分公司8个场站内压力管道、压力容器检验提供辅助服务,服务内容包括:
(a)协助办理河南省煤气(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管道输气分公司8个场站作业票的办理;
(b)负责河南省煤气(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管道输气分公司8个场站压力容器、压力管道无损检测打磨及油漆恢复;
(c)负责河南省煤气(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管道输气分公司8个场站压力管道开挖检测及后期探坑恢复;
附加服务内容:协助甲方与当地监察机构的对接,办理相关手续。
2、服务周期:合同签订后12个月。
3、预算价格:15万。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供应商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并提供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供应商为合法的经营主体(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符合相关生产或经营范围,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报价;
3、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应作出承诺,否则供应商的询价将被拒绝);
5、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6、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一)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二)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系统中诚信档案分在40分以下;
(三)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
(四)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7、违反信用承诺的法律责任
供应商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信用承诺,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经调查核实后,按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规定,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管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服务要求:合同签订后10个日历天提供服务。
五、报价要求:
1、按服务内容要求整体报价,并加盖公章,报价采用密封信函加盖启封章,信函信封正面应当清晰标明报价单位名称和服务名称,报价单位以当面送达方式或快递方式(推荐邮政EMS或顺丰)投交投标文件,文件需含:(1)公司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以及可能涉及到的企业资质证明文件(加盖公章);(2)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联系电话;(3)履约情况承诺书(格式自定);(4)加盖公章的报价单;(5)提供服务方案,包括详细的实施计划、质量保证目标和措施等内容;(6)其它补充材料等。
以上材料提供正本一份,副本贰份,密封信函后加盖公章。
2、报价单缺少项目或者总价超过最高限价,均视为无效报价。
3、本次报价费用包含提供辅助服务过程中仪器设备的运输、安装和拆除费用。
4、报价文件接收时间:2024年11月25日至2024年11月29日,法定工作日9:00-17:00,逾期不再受理。
5、接收地址:南京市建邺区嘉陵江东街3号南京质监大厦710室。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任工,电话:025-86673610、邮箱:790435043@qq.com
七、采购公告发布信息
(1)本招标公告在南京市锅炉压力容器检验研究院(http://www.njbpvi.org/)公示发布,敬请各投标人关注;
(2)有关本次采购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各投标人及时关注南京市锅炉压力容器检验研究院(http://www.njbpvi.org/)发布的关于本项目的信息更正公告;
(3)对采购项目的技术及需求问题,请向采购联系人咨询。
南京市锅炉压力容器检验研究院
2024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