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对现有固定资产进行清查,查实有共计113台设备均已达报废年限,性能达不到使用要求,无维修价值和使用价值,拟作报废处理,如有意见请于2024年4月19日前向质量安全环境部反映。
联 系 人:陆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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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pdf2-1.24.4月报废的设备(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申请明细表).xls